華航那霸火燒機-行李理賠 有單據才能申請

 

  記者洪凱音/台北報導

 

  華航飛機在那霸機場爆炸,也將乘客托運的行李全數損毀。產險公會提醒旅客,不論刷卡繳團費或機場櫃檯買旅遊綜合險,只要包含旅遊不便險,途中購買的日常消費品,包含牙刷、刮鬍刀、換洗衣物等,一定得留下單據或刷卡憑證,回國後才能向產險公司申請理賠。產險公會解釋,行李已在意外中燒毀,等於無法在24小時內交付到消費者手中,符合旅遊不便險條款中的「行李遺失」,根據信用卡公司向產險公司投保的旅遊綜合保險,最高理賠金額介於2萬元到3萬元,僅有少數的頂級卡,保額達4萬元。

 

  由於行李遺失賠償金是採「實支實付」,而每個人日常必需品不盡相同,產險公會強調,消費者一定要單據、收據作為佐證,才能申請相關理賠;超出理賠金的範圍,則由自己負擔。主管提醒,行李遺失不包含住宿、往返機場的實際支出,除非是班機延誤才有理賠。

 

  值得注意的是,保險公司提供消費者「行李遺失」的保障,期限只有到達目的地五天、即120小時內在日本的日常消費,對行程超過五天或常住型的旅客,後續的費用就得自行負擔。

 

  另外,遺失的行李必需是有登記通關的才算數,換言之,若行李很小,旅客選擇隨身攜帶,將不構成行李遺失的要件。主管認為,隨身攜帶在飛機上的行李,往往比較貴重,甚至可能是珠寶、首飾,若來不及搶救出來,損失只能自行負擔。

 

  【2007-08-22/經濟日報/B4版/保險人生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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